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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坤毅:守护绿水青山 践行为民初心
  •        栏目开篇语:奋楫开新局,心潮逐浪高。在重要的时间节点上,总会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2021年,全省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各项工作取得全面提升。省“两会”期间,我们邀请了各市州中院院长,请他们谈谈2021年在司法为民中的好举措好经验,以此展现全省法院的情怀与担当。贵州高院公众号将专门开设“中院院长说”栏目,邀您一起倾听院长之声。

                              黔西南中院代理院长彭坤毅:守护绿水青山 践行为民初心

          近年来,黔西南州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实现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中院和普安、兴义、安龙三个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全州范围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落实“三审合一”审判模式。中院会同州检察院、州公安局研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暂行规定〉的会议纪要》,进一步规范案件管辖,扫除跨行政区域管辖障碍。

          积极沟通协作,形成水资源保护司法合力。中院与广西、云南和我省部分地区中级法院分别签署南、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增进交流协作,统一裁判尺度,建立市、县级层面跨行政区域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机制、新格局,携手破解跨流域水资源保护司法难题,相关做法先后在新华网、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上刊发报道。

          坚持能动司法,全力守护绿水青山。近五年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92件,中院审结全国第三例、全省首例大气污染案件。善用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生态环境,在办理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中,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性判决方式,或者将修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2021年7月21日,兴义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提供恢复性司法裁判的执行场所。2021年9月,普安法院在青山镇普白林场核心区设立四球古茶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在马家坪四球古茶树保护区挂牌成立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主动把司法保护前移。

          加强司法宣传,凝聚环境保护意识。多措并举采用发放宣传册、巡回审判、拍摄专题片等方式,着力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普安法院审理1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入选全省生态环保典型案列汇编。中院3篇调研文章入选《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选》。2021年7月,省法院组织21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黔西南州两级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代表一行给予充分肯定。

          接下来,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将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打好蓝天青山绿水保卫战,主动担当,善于作为,为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黔西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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