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永梅,女,1979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汝南县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多次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被市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十年来,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00多件,始终坚持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使得当事人胜败皆服。她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公平正义的挚着追求,融入到审判工作中。作为审判一线的女法官,她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劳动,克服比他人更多的困难,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正气之歌!
【座右铭】:“一名人民法官,不分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