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嘉庆(1909-1993),江西省吉安县人。1928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3军第9师25团班长、排长,政治部宣传队分队长、连长兼政治指导员,兴国教导第二团政治委员,红九军团第22师64团政治委员,红五军团直属队总支部书记,第13师37团营政治教导员,红五军团卫生部政治委员、供给部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卫生部政治委员,鲁东支队政治委员,苏鲁支队政治委员,鲁南军区政治部主任,胶东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第五师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四纵队政治委员,辽北军区副政治委员、司令员,辽西军区司令员,江西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山东军区副政治委员,济南军区副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后勤学院政治委员,广州军区副政治委员、顾问。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3年8月14日因病在广州逝世,终年84岁。